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09-19-24 發表修正條文;
第六章 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
第23條原定:
建立資通系統及相關設備適當之監控措施,如:身分驗證失敗、存取資源失敗、重要行為、重要資料異動、功能錯誤及管理者行為等,並針對日誌建立適當之保護機制。
第23條修改如下:
建立資通系統及相關設備適當之監控措施,包含身分驗證存取紀錄(如:失敗登入、非作業時間登入、多位使用者使用同一來源IP登入成功等)、存取資源紀錄、重要行為、重要資料異動、偵測攻擊與未授權之連線、功能錯誤及管理者行為等,並針對日誌建立適當之保護機制。
新增第24條如下:
建立遠端存取資通系統之管控機制,如:建立安全的遠距連線機制(如:VPN、VDI)、採多重身分驗證、採加密連線、採最小授權原則、留存完整使用者操作稽核軌跡、監控與警示異常操作行為、執行安全性漏洞更新等安控措施,並教育居家辦公者應對網路風險保持警覺等。
詳細對照條文, 請參考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修訂對照表.pdf (tpex.org.tw)


